2017广东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
三、岗位职责
(一)在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对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相关日常管理事务,包括实验室总结及年报编写、经费管理、来访接待、会议组织等。
(二)负责实验室文档、人员及学生的管理,包括科研、教学、仪器设备、人员等统计工作。
(三)负责实验室的网站管理及宣传工作,反映和交流实验室阶段性工作信息、重要科研交流与合作信息、重要及重大研究成果、建设与管理、教学改革、大精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经验。
(四)负责实验室各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五)配合实验室其他人员开展工作,完成实验室和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合作和沟通,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相当的计算机水平,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五)从事过相关高校行政秘书工作的应聘者优先考虑;
(六)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中山大学B-2研究助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发送邮件huanghh27@mail.sysu.edu.cn。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资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报批
(六)聘用
五、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待遇参照B-5管理六级岗(学历学位高于招聘启事中所要求的,其待遇可相应进行调整)。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丰盛堂C401
邮编: 510275
联系人: 黄华华
E-mail:huanghh27@mail.sysu.edu.cn
电话:84113260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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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