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安阳市直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告(30人)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核发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大厅。
3、考试选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核销)拟选用人数。核销职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试选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用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用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用人员进行体检。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选用机关(单位)负责,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选用机关(单位)负责。各选用机关(单位)应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选用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面试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
原标题:2017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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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安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