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罗田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0人】
(四)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2.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3.公示及备案。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政府门户网、罗田县人社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招聘结果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社会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有违纪违规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党纪政纪处理,是参考人员取消其参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未尽事宜另行公告。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办公室0713-5055772;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0713-5058256;县人社局事业股0713—5070083。
原标题:2017年罗田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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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业目录
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局
罗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