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公告(第一号)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以及昭通市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进行(http://www.zthr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除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及暂缓录用的情形外,昭通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拟于2014年8月底以前完成。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考录纪律
(一)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
(一)因今年考录环节的调整,请考生认真阅读《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按照公告中各考录环节的顺序和时间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上统一公布全省进入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请考生于6月30日注意查看。
网上确认结束后,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http://www.zthrss.gov.cn/)公布《昭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昭通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须知》,因事关每一位考生的面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二)考生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有关公告和通知,以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为资格复审工作顺利和有序,我们共设有5个资格复审点。每个资格复审点在各个时段审核的考生名单及安排见附件1、附件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复审点进行审核。
(四)考生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如有咨询的,请拨打电话:0870—2122006。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