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德宏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州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1、招考简章中“招录主管部门”为“组织部”的岗位(法检岗位除外)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2、招考简章中“招录主管部门”为“人社(公务员局)”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6月10-11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审核地点
1、招考简章中“招录主管部门”为“组织部”的岗位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芒市芒罕路2号)
2、招考简章中“招录主管部门”为“人社(公务员局)”的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德宏州公务员局(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07号)
三、审核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报考德宏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含选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招考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限“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还需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招考简章中“民族要求”栏为“少数民族”的岗位,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请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仍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同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2014年毕业生,如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凭《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并签属书。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规定请详阅《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同时复印一份交审核单位留存。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人员,将根据其违规违纪情形进行处罚。
五、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章。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同时,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参加网上确认。
六、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七、相关说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首轮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顺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再出现不合格,可递补第2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特别提醒: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德宏州公务员局
2014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