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天水事业单位招聘医务工作人员33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精神和规定,经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2017年天水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335名。其中:市直卫生系统115名(市一院28名、市三院19名、市四院18名、市中医医院18名、市妇保院19名、市五院8名、市卫校3名、市一中1名、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1名);县区:秦州7名,麦积56名(包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麦积区中医院36名),秦安50名,甘谷20名,武山32名,清水30名,张家川25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1999年9月17日以前出生,以公告发出日期为基准,下同)以上,35周岁(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应往届未纳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
6.在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卓越建树、取得国家、省级专业奖励的往届未纳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项目生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特殊岗位、志愿到国扶贫困县乡投身扶贫、深度扶贫的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的毕业生 (以报名之日为准)、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天水市2017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至9月27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2.报名组织和报名地点
(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社会大厦二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
(2)县区事业单位报名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在各县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秦州区:秦州区人才交流中心(秦州区新华路新华门小学门口东侧二楼)。咨询电话:0938--8216531、0938--8282123
麦积区:麦积区政务大厅(麦积区马跑泉路盛达大厦)。咨询电话:0938--2650181
秦安县:秦安县人社局六楼大厅(秦安县兴国镇安家园子广场北侧)。咨询电话:0938--6529669
甘谷县:甘谷县人社局二楼大厅(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路冀城广场县委统办楼北侧)。咨询电话:0938--5622756
武山县:武山县人社局二楼大厅(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咨询电话:0938--3425572
清水县:清水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清水县充国广场南口西侧100米)。咨询电话:0938--4957324
张川县:张家川县委党校一楼(张家川县张川镇人民西路5号)。咨询电话:0938--788614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已落户的提供户口簿)、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不得经过PS处理,背面注明姓名)。
(3)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将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市生源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本人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4)报考者须现场填写《天水市2017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费150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9日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7年10月23日—27日,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到天水市人力资源社会大厦二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岗位的考生到所报考县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3.考试方式: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4.考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5.考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考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进行发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对象。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