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省外设点招聘教师公告【招70人】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说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仅指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年毕业生;2016年、2017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往届生均不可报考。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我区拟招聘各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共70名,详见《广州市番禺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市番禺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陕西师范大学)》(见附件1、2,以下简称为《职位情况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