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建设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建设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建设网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建设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市城建档案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6772744。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社局及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无关。请考生警惕!
原标题: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doc
1.《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城建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