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仁怀市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招87人】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十)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9:00-12:00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4.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测试项目参照公安部体能测试标准,按照100分制计算。其中,巡逻勤务岗、机场分局勤务岗、经开分局勤务岗须达到60分及以上。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十一)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对象:报考岗位代码为T开头,且已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
2.专业测试内容:根据岗位测试相应的专业知识。
3.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14:30-17:00
4.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岗位代码为T开头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40%+面试成绩×30%+体能成绩×10%+专业测试成绩×20%。
岗位代码为P开头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50%+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10%。
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于2017年10月14日-16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主页、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十三)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顺序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中选择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办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做出体检结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须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五)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专业测试、体检环节,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调配。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补贴,2017年至2018年招聘人员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规定的初级工及以下标准执行,今后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调整参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发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初级工及以下工资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按照对应岗位享受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具体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为准。
(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四)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均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除享受以上1、2、3、4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仁怀市公安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办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主页、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222749 (仁怀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1—22235833 (仁怀市纪委)
0851—22228713 (仁怀市公安局纪委)
原标题:仁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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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位表.xls
2、 报名表.doc
仁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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