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3人】
管理岗位4-10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3倍的可以增加一轮初试环节,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是否进行初试及形式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参照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参照事业单位保险缴纳标准缴纳企业保险。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工作,在淄博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专门负责招聘日常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期间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533-3586123;0533-3571561。
监督电话:0533-3581545。
原标题: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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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