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龙井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人】
(七)考试有关规定
1.本公告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17年报考龙井市卫生系统各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报考市属医疗单位的考生将下派至各乡镇卫生院服务至少一年以上;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将下派至各村卫生室服务至少一年以上。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一)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与原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7龙井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龙井市人社局:0433-5037312
《2017年龙井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由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井市卫计局:0433-3259307
本次考试所涉及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原标题:2017年龙井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2017年龙井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龙井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