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验中心岗位招聘公告
2017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验中心岗位招聘公告(3)[/page]
五、确定体检人员
实验技能操作成绩公示后,按照2017年实验中心岗位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录用聘任
1、审定人选,公示聘用
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2、聘用形式
为院内聘用,录用后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转正。
3、试用期相关要求
对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经科室考试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1、为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