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平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人】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本岗位最终成绩排序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确定人选,由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1.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替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占事业编制,其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七、注意事项
1.“中国·平凉”门户网和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九、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人社局等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33—8263683;市林业局监督电话:0933-8231976;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933—821212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电话:0933—8579216;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933—821368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933—8210266;市旅游局监督电话:0933-8211360)。
本公告由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8211433)。
原标题: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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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