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79人】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达到比例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东府办〔2015〕63号)的精神,本次公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区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