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选调事业人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黄岩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名(编制纳入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黄岩区文明办)。因工作量较大,适宜男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宣传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2015年10月11日以前正式聘用且已转正定级,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乡镇街道、教育、卫生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6.黄岩区范围内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性质均可),台州市其他县市区范围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如实填写《黄岩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
2017年10月27日前报至区委宣传部邮箱hyqwxc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2.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试人员。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数各为100分。笔试按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达到1:5以上开考,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的,则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的1:3比例确定。
4. 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分数各占50%折算成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由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则相应核减选调职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三、联系方式
地址:黄岩区行政大楼1118室
联系人:黄雅
电话:84120809,15957663773(633773)
四、其它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试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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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