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雅安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72人】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加分规定加分。凡已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大众路19号)办理加分手续。
加分对象中第(1)—(4)类人员,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2.准考证;3.身份证;4.合同、协议书或服务证;5.年度考核登记表;6.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加分对象中第(5)类人员,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2.准考证;3.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17年11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其中,医护类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其岗位报考并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工作统一于12月2日—12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确定并负责实施。面试方式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于12月4日—12月8日进行。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确定),及时组织体检。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统一于12月11日—12月17日进行,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17年12月19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备案。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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