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季度重庆忠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公告(面向公告【招2018人】
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60名,岗位等级为专技12级及以下。具体学科岗位及招聘名额见《忠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就读大学期间无处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其中,除报考小学各岗位外,其余各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均不含小教本科)。
5.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高一级的教师资格适用于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7.服从安排并自愿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