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郑市事业单位招聘112人
3. 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4)报考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人员须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要求详见方案后附表。需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于2017年11月0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新郑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B2区(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角)领取《体能测试证》。
(5)报考者于2017年11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新郑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B2区(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角)领取《准考证》。
(6)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二)笔试、面试
1.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和政务公开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应试者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
4.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监督电话:0371—62693051。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
(七)岗前培训
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按照本次岗前培训计划,本次新聘用人员除报考卫生系统外,其余人员须要到新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历练,共分三批,每批历练三个月,以岗代训,以新聘用人员思想境界,拓宽知识视野,能够更好地实现角色转换,履职尽责的能力。历练结束后,由新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出具培训鉴定。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结合新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出具的培训鉴定,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关系意见,报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为了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程序、公布考试成绩和公示招聘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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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9月30日
原标题:新郑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