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南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人】
为满足我区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开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和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6日至1999年11月6日生)。
对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发布公告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开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人员从2017年10月26日8:00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tjnklss.gov.cn)进行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遇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各岗位对应电话咨询。
四、报名及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如遇报名比例低于3:1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名人数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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