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毕节市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第二批)
3.资格审查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缺编事业人员报名表》,对照《纳雍县2014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如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试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参加应试资格。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5.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于2014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其笔试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2014年7月8日前到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退报名费或改报符合条件其他职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名后调整的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六、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报名后调整的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者列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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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