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盐城市司法局选调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司法局面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见附件
一、选调职位、人数及要求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5年以上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及以后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司法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司法局政治部(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司法局403室),联系人:谢冰,联系电话:85606121。
(3)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司法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取消本次选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