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0人】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每天上午08:45—11:50;下午14:45—17:1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有具体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验。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服务大厅(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
电话: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09:00—11:30(星期六)。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http://zwgk.qingxin.gov.cn/web/main/xxgk/deptindex.jsp?deptId=0687&showTag=1 )上公布;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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