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建华区医院、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建华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建华区医院、中医院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15人,其中:区医院4人,区中医院1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建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区医院 王英梅 2688233
区中医院 苏兰英 2555480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执业资格证、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