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阜康市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公告【招27人】
为全面落实区、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结合阜康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昌吉州行政辖区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复转退役军人,在昌吉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社区劳动协管员。
学历证书须获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7、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8、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7年11月5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复转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5分,不超过10分;
4、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5分,不超过10分;
5、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三、招聘职位及岗位条件
因维稳及基层工作需求,计划招聘27名编外社区工作者,具体要求详见《阜康市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11月5日,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17年11月5日-11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2、考生在阜康之窗自行下载并填写《阜康市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阜康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办现场报名。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11月14日到阜康市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加分认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20日上班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阜康市民政局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团委出具的证明及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所服务乡镇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所服务乡镇及组织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劳动协管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须提供所公安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复转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将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统一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聘3-10人及以上的,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11月21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笔试和面试成绩,并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统一发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工作参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开展。
2、统一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六)公示
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并由各社区所在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调剂
招聘职位出现空岗时,从同意调剂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进行公布,所有事宜以此为准。
咨询电话: 0994-3233300
0994-3229387
原标题:阜康市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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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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