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8人】
巴彦淖尔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巴彦淖尔市纪委、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2名、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6名。
二、选调范围
巴彦淖尔市直系统(不含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特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3.报考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注: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如有丢失及时补办)。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尺寸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进行资格初审,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都不能修改,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注:一式两份,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下载),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内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用于资格复审。
6.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请报考人员选择好岗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五、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17:00。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将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2.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及相关网站上公布。
4.报名的人员须登陆巴彦淖尔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5.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