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临汾市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0人】
3、面试
面试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进行。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原标题:2017年临汾市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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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