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政府辅助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
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11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五楼住建综合室(503)。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86287720。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86231919。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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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