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考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4年8月9日(星期六)到淮南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国庆中路92号)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考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规定,其中警戒护卫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核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初选人员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淮南人事人才网和淮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被聘用者,由市人才流动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淮办发[2008]22号文件规定办理人才派遣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工资待遇按淮人社发[2011]52号执行,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宜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554-6678516,6677317
监督电话:0554-6678153。
附:《2014年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非在编人员岗位计划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