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11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下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报名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6日24时。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rsc.wzvtc.cn/list/19.html),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发送至wzy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字样)。报名咨询电话:史老师0577-86680010。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5天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原版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茶山校区正德楼330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笔试准考证》,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
(二)笔试
1.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报考人员可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结果。
(三)面试
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时间为15分钟 (当天指定内容,提前2小时封闭式备课,要求制作PPT)。会计和网络管理员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实训管理员和辅导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面试环节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