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洮北区教育系统农村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20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农村幼儿教师20人 (在农村服务期不少于3年) 。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11月30日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户籍所在地为白城市所辖区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含方向)、教师资格及实际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11月30日为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截止2017年11月30日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试用期内不得报考的(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从2017年12 月4 日开始,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地点在: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白城市中兴西大路3号)。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和统一制式的报名表一份(不需填写具体岗位)参加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缴纳报名费用25元/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共同参加。对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进行确认。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