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招聘合同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公开增设招聘合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合同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联系人:梁泳君,联系电话:86330942。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招聘合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考试时间为11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总工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86330942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合同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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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
2017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