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昭通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781人】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昭通市2017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的通知》(昭市教通?2017?189号),现将昭通市2017年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民事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且服从安排的公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各级各类考试作弊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截止报名时已在职在编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
1.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教师岗位招聘面向昭通市户籍(含昭通生源)范围内招考;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岗位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考;
3.市直所有岗位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