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人】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中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须于2018年1月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2017年12月31日以后至2018年7月31日前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
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直接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审核确认;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应聘教师人员分别由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顺庆区教育局初审后报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7-2268828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7-2243377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0817-2235950
监督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察局:0817-2234329
原标题: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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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2017年下半年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