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邹平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115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出题、阅卷、监考及面试均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考试的公平公正。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招聘岗位数量10人以上的由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招聘岗位数量10人及以下的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加2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主管部门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拟聘用公示前,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事科组织签订《试用合同》。取得执业资格且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工作,招聘方案及流程上报县编办、县卫计局及其纪检部门,招聘工作接受以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一)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二)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应聘人员,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和邹平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zp120.org/)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43-4268615(邹平县卫计局人事股)
0543-4351203(邹平县卫计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43-4357405(邹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邹平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邹平县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公告
邹平县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