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9人】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2),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4、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于报名工作截止后一周内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岗位类别分别出题考试。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上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门口张贴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六)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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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