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淮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8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中,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须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视力、血压要求复检,须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亦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再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除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外)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安徽省淮北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1(淮北市)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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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