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公告【招60人】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12月下旬,各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工作专班同意并报市招聘办审核批准后可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资格复审后,工作专班在市招聘办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内容在蔡甸区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等。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5、综合成绩的折算比例。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党总支访谈或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一贯表现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蔡甸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进编、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有关待遇
1、招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首聘期一般为3年。
2、专项招聘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关生活补贴、房租补贴等优惠待遇。引进的国内“世界大学建设高校”、“世界建设学科”或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在引进3年期内,博士可享受生活补贴3300元/月,房租补贴1600元/月;硕士可享受生活补贴1600元/月,房租补贴1600元/月;本科可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房租补贴500元/月。引进3年期满后,对表现特别的高校毕业生,经区招才局审核认定后,其生活补贴和房租补贴时限可适当延长。
3、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参加本次专项招聘笔试、面试和体检相关的交通费。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蔡甸区人社局027-84998641;
蔡甸区委组织部027-849979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蔡甸区委组织部、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武汉市蔡甸区)2017年 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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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甸 区 委 组 织 部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