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0人】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应届住培生需提供住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师笔试成绩合格单)、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人员)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社会人员)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报电子相片。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分类参考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学位办〔2011〕25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中心医院和市卫计委共同负责,以市中心医院为主。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鉴于现场招聘次数较多,采取分场招聘、现场签约的办法,每场招聘原则上按实际报考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员,直至招满为止;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的岗位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均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会现场报名的,现场组织考试。网上和其他方式报名的,参加集中统一考试。
1、招聘会现场考试。
(1)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
招聘会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如下:
2017年11月23日,湖北医药学院;
2017年12月5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017年12月6日,武汉大学医学院。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行业核心制度法规等。
招聘会现场笔试时间:面试当天下午2:00—4: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人员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
2、集中统一考试。
网上报名人员在集中统一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冈市中心医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主动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集中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同上,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7月下旬左右(另行公告)。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因报名人数不足或者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而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研究、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可适当放宽比例或者差额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