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吴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招34人】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特设全科医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公告规定合格线(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中主评委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时,如听力、血压、心率3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对象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市卫生计生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市卫生计生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为体检对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岗位选择和聘用
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岗位选择和聘用规定如下:
(一)聘用的特岗全科医生原则上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特设岗位。
(二)当聘用特岗全科医生不足34名时,面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聘用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局统筹安排到编制内现有人员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人员不足2名的医疗机构。
(三)符合纳制内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不予办理管理,不符合纳制内管理的,由用人单位与特岗位全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十、激励和措施
(一)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
(二)对于暂未纳制内管理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四)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十一、人员管理规定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要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二)若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编暂无空岗时,用人单位与特岗位全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用人单位有空编,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纳制内管理,由市卫生计生局按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三)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期内,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十二、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市纪委驻卫生计生局受理,业务联系电话0759-5562454。
(二)应聘者和相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市卫生计生局纪检组0759-5582201。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吴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吴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吴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吴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