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招176人】
七、考核(考察)与录取
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规定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通过考核(考察)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八、选岗
若同一岗位中数超过1个的,录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选择。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特别说明
(一)取得面试资格并完成面试的考生,给予往返路费及食宿定额补贴。
(二)本次公开招聘新录用人员为非吴江区户籍且在本区无住房的,根据吴江区相关人才政策给予适当租房补助。
(三)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已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除外),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 录取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报名后须及时关注各流程发布网站的相关信息。
十一、本《简章》由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3981953,63981951,63985582。
原标题: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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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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