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四季度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9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黔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黔江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在现场资格审查开始日前,往届生应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五)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自愿在黔江区事业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黔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对报考人员有户口限制的招聘岗位,报考对象须在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籍。其中:若高考时户口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地,后因到高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的,可以高考时的户口进行报考(但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有效户籍证明)。
四、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 报名
本次招聘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原老城区机关院内,城西七路3号);
报名事宜相关咨询电话:
023-79221698、023-79221696、023-79230509;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有户籍地限制的岗位须提供全页户口薄);
(2)两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背后用签字笔写明报考岗位和本人姓名);
(3)毕业证、学位证;
(4)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提前网上打印也可在报名现场填写);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可提前网上打印并签字确认也可在报名现场填写);
(6)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出具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就业协议以及学历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院系、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和各类资格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所有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7)《一览表》中要求的各类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8)《一览表》中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依据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9)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专门委托事项等)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照片、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外 以上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立即在报名现场缴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考试费。
(三)领取《准考证》
请报名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原老城区机关,城西七路3号)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联系人:邬老师,联系电话:79221638)。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委下属招聘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其余单位招聘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基础知识》)和科目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总分2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科目一测试成绩×50%+科目二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有效小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 1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教委下属中学具体招聘单位名单等相关事宜考试结束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面试。请考生携带保管好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笔试及面试时均需查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