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登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4人】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招聘154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和专业及数量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毕业),且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国家及省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研究生)。
(六)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加分的考生将在公开报名结束后在登封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西一楼大厅
3.咨询电话:0371—62831802(市人社局)
0371—62818829(市人才交流中心)
4.考生提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笔试环节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低》。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五类学生”出具相关服务基层的证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