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太仓市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公告【招40人】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17年12月23日(周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时考生抽签分组进行,面试成绩及最终总成绩仅在本组内有效。
面试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模拟上课。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和模拟上课均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弹唱曲目、舞蹈音乐和上课主题,除绘画外其余三项内容共准备30分钟。正式测试时绘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弹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模拟上课(按占比40%计)。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资料审核
通过面试、准备进入体检的报考者需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间:2017年12月25日(周一)下午13:00-16:00,审核地点: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报考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资料要求:
1.进入体检的报考者登录“2018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资料审核时上交。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3.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太仓籍2017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 进入体检的报考者本人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料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且要通过资料审核。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资格复查和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太仓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太仓市教师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接受复核申请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资料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公示(网址: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有关材料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的新教师见习期(试用期)一年。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5年。
被录用教师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职期间,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十、纪律与监督
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十一、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原标题:2018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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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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