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公告【招102人】
三、招录程序
招录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结束后对空缺职位可以调剂补录。凡未入围报考职位,但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调剂补录。报考职位入围考生不再纳入调剂范围。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8日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进行查阅。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7年兵团面向内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7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0日—23日。
招录单位于12月18日—19日,综合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岗位匹配情况,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谈人员。
免收考生报名费用。
(二)考试
考试主要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面谈测评满分为100分。
考试在湖北省、山东省、陕西省、四川省4个省份设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面谈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面谈。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社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五)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七)递补
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