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根据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参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在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调整开考比例、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绿色通道”。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叠彩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⒈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12月8日为界。
⒉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8日至1999年12月8日其间出生)。
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聘用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