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涉县选聘中学教师公告【招20人】
9、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0、选择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具体及岗位(学科)信息详见附表。
11、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经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参加报名、测评、体检、考察、选择等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报考人员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作弊违规的、不到岗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 此次选聘因出现选聘岗位人员空缺的,空缺数不再另行组织选聘和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社局 3893082 教体局 3891619
监督电话: 县纪委3892916
原标题:2017年涉县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涉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代章)
2017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