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嵊州市教体局下属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招57人】
六、体检、考察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规定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嵊州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自主择岗。
2.各招聘职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2018年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九、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
5.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0208。
6.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030860。
7.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市教育网(http://www.szesb.gov.cn)
原标题: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第三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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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第三次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docx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