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麻江县人民医院备案制护理人员招聘44名方案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因报考人数或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且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考核。
(五)加分考核
加分考核累计封顶加分为10分,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及以前。
1.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每增加1年加0.5分,加5分,须提供工作证明、工资发放清册(每年首尾1、12月清册)和聘用合同。
2.获得护理专业个人奖省级及以上表彰一次加5分,州级一次加3分,县级一次加1分,加5分,须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
3.到具备三级及以上医院专科进修的加2分,须提供进修结业证、合格证。
4.取得护师资格加1分,主管护师资格加2分,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2017年通过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单。
5.抽调参加禽流感防控每次加1分,加2分,须提供州级及以上卫计部门抽调文件。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八、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聘用审批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九、待遇
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一)薪酬待遇等方面与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举报监督电话:3881827、2622452)。
十一、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麻江县人民医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麻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麻江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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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