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阜阳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问题补充公告
《阜阳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院人〔2017〕289号)已公布,现对实施方案中相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年龄认定问题
我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中对不同竞聘岗位做了相应年龄要求,现将年龄认定问题明确如下:
正文中“竞聘纺织分院院长岗位年龄不超过48周岁(对于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即指“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竞聘副职岗位年龄不超过43周岁”即指“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阜阳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阜阳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竞聘院团委书记岗位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竞聘院团委副书记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医院后备干部(人才)库同志参与本次中层干部竞聘条件放宽问题
我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中“根据《关于陆景红等150位同志进入医院后备干部(人才)库的通知》(院人〔2016〕57号),已纳入医院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同志,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参与本次中层干部竞聘”是指在不违反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纳入我院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同志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是竞聘岗位中有专业要求的(如要求临床专业、护理专业)要与现专业类别相符。
原标题:关于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公告(院人〔2017〕290号)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