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长治学院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招29人】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及《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经过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确定,并经省教育厅及人社厅批复,现把《长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方案》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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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长治学院人才队伍学缘结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精神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长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31日。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后,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
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证件:《长治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8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责任编辑:李明)